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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月份某個溫暖的午後,王修女接到一通很特別的電話,來自一位曾被拒絕收養,但卻持續有捐助的先生。他想知道福利會,為何多走「國際收養」的道路?這是個曾被提出無數次的問題,修女就趁此機會做出澄清。 | |
王修女回答說: | |
目前福利會的確偏向「國際領養」,其實我們也不是很希望這樣做,只不過趨勢如此而已。 本來我們也願意先考慮,給國內的或是中國人收養,但是後來我們發現中國人,開的收養條件都很多也較苛,例如只要男孩、要清白的、不能有胎記、出身要清白等等,那就不用說殘障或智障、盲童或侏儒了! |
當然在這幾年中,我們仍在摸索,但趨勢所需,終究是偏向「國際領養」; 因為中國人,比較少能夠接受有缺陷的;有的甚至問,有沒有「好的種」才肯領養。 |
本文刊自露萌第七十一期 |
近來兒童及少年福利法通過修正草案,
其中第16條修正條文明定,1. 除具一定關係之親屬間收養外,應委託經許可的收出養媒合服務者代覓收養人,並作收出養評估;2. 兒童及少年有收出養必要時,應以國內收養人優先收養為原則。
對於第二項,
不知道有沒有考量到特殊需求的孩子,
這樣的孩子在福利會越來越多,
就如同修女提到說,
這些孩子在台灣不會有人願意領養,
這已經是數十年來碰壁的經驗,
在國外也都不太容易,但總有機會,
難道這些可憐的孩子還要花費更多的時間四處碰壁,
只為再次證明台灣沒有人願意收養這些孩子的事實?
每當看到修女在露萌中的感慨,
總讓我感到十分難受,
為什麼國外願意接受這些孩子,
給他們一個溫暖幸福的家,
但台灣卻不行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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